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

来源:网络  作者:   评审管理系统      2023-08-09 12:16:56

 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图1)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江枫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条件》). 该标准的发布标志着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正式纳入职称评价范围,为广大国土空间规划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新的职业发展通道.

该标准的出台是为了完善制度,规范职称评审工作. 为了落实国家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走访和座谈交流,全面掌握国土空间规划人才队伍的职业发展需求,并借鉴了浙江、四川等省份的先进实践经验. 经过征求公众和省直相关单位的意见,以及专家的咨询论证和审定,评审管理系统最终形成了适应云南省实际情况的《标准条件》。该标准将在规范国土空间规划人才队伍和提升专业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作用.

《标准条件》填补了国土空间规划工程领域职称评定制度的空白. 在专业设置上,该标准整合了原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两大主体规划专业,设定了国土空间规划、国土调查与监测评价、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信息技术四大专业. 这有效实现了国土空间规划领域专业全覆盖,为全省近5万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提供了畅通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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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的出台是云南省工程技术领域职称制度的动态调整,以顺应国家重大战略任务. 它遵循了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突出了重品德、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要求,更加注重应用性、实践性和创新性评价,重视成果转化。通过评价承担工程项目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研究分析总结能力三个维度,最大限度地激发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的创新潜能,培养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评审管理系统为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今年,云南省人社厅将指导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程职称首批评定。申报人可向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申报评审. 具体的申报时间和要求请以申报通知为准. 评委会的联系电话是0871-6574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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